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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双流区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公告

发表日期:2022-11-30    (阅读次数: 602

成都市双流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协助组织开展或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关爱服务、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

(一)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0、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2021、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三)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2021、2022届毕业生;

(四)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药卫生类专业、符合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备注: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三、招募人数

本次计划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145人,其中社区疫情防控官120名,医疗卫生岗25名。

四、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愿意服从岗位调配。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募: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疫情防控岗位的。

五、服务期限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服务时间为3年,原则上自人员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六、报名及考试流程

(一)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2022年11月24日-11月28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5日-11月29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报名网(https://www.liepin.com/campus/campus-detail/179757),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2.填报信息

(1)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准确、全面填写个人信息内容并上传,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历学信网查询结果;

③证件照;

④其他所需的相关证明。

3.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对照招募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的2-3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完整、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募条件,资格初审不通过。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点击报名资料查看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4.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通过后,以邮件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试者相关复审时间及地点。

(2)资格复审要求:①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②应试者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面试;

(3)资格复审内容:应试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就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1寸白底免冠照片1张等。

5.面试通知书

应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知悉面试时间及地点。

6.面试

(1)考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者不进入招募下一环节,也不纳入递补范围。

7.入职体检

(1)人员构成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募岗位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完成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2)形式及内容

入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进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8.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猎聘网(https://www.liepin.com/campus/campus-detail/179757)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拟招募资格。

9.其他要求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报名注册须使用本人信息。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请不要重复提交。

(3)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募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考试或招募资格,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服务期间管理

(一)双向选择

按照“统筹调配,双选选择”的原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与被招募人员双向选择岗位,如与被招募人员未达成一致,则根据面试分数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被招募人员一旦确定具体岗位,不得随意变动。拟招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签订协议

1.社区疫情防控官:由区人才公司统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服务协议书》,拟招募人员入职试用期1个月。

2.医疗卫生岗:在区卫健局指导下拟招募人员分别与用人单位签订《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服务协议书》,拟招募人员入职试用期1个月。

(三)基本待遇

1.待遇保障。招募人员生活补贴以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系数确定。系数与本人学历挂钩,中专生0.48、大专生0.5、本科生0.55、研究生0.6。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中专生生活补贴系数0.45。生活补贴随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工资适时调整。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招募人员增发1个月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优秀的增发2个月生活补贴。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卫健委统筹、用人镇街组织实施,优秀比例按招募总人数的15%确定。招募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并为招募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提供交通、住宿、通讯费等保障,据实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和奖励。

2.工龄计算。招募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原则上按其到单位(机构)报到之日起计算。到基层单位(机构)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退出与补招。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的,经用人镇街同意后可安排退出。服务期间招募人员解除志愿服务协议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区卫健局会同区委社治委、区人才公司参照本方案的招募范围和条件,招募补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政策支持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区(市)县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招募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双流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机构)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招募人员,报考我市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镇(街道)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招募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8.医疗卫生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2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2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招募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9.医疗卫生岗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各区(市)县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招募过程中,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个人健康安全负责。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九、疫情防控

(一)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考生在考前做好健康状况、健康码、行程码管理,健康状况正常、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异常者,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报告的时间为准)并签署《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方可参加现场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持三天三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报告的时间为准)并签署《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方可参加现场考试。

(三)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活动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人员;

2.活动前7天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人员;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

4.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者;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6.已治愈出院,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7.活动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味觉、嗅觉功 能障碍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

8.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招募政策及内容,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招募具体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咨询电话:028-85811317

监督电话:028-85839258,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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